隆阳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请示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4-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隆阳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隆阳区已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用地符合节约集约相关规定,征地补偿安置符合规定要求,确需征收土地。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批次申请用地总面积为12.3030公顷,其中农用地11.6111公顷(耕地10.1589公顷),建设用地0.6897公顷,未利用地0.0022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该批次用地全部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该批次用地涉及隆阳区的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居民委员会、杨官社区居民委员会、盛家社区居民委员会;汉庄镇汉庄村村民委员会、永铸村村民委员会等2个镇(街道)5个村(居)民委员会11个村(居)民小组,共17宗地(含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已全部登记发证。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 二、征收土地理由 该批次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该批次涉及项目已列入相关主管部门的专项规划。 申请征收土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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