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公告(〔2026〕第14号)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4-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实施条 例》第二十五条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隆阳区 2025 年度第 三 批次城镇建设农用 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收保山市隆阳区 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居民委员会、杨官社区居民委员会、盛家社区居民委员会,汉庄镇汉庄村村民委员会、永铸村村民委员会 等 2 个乡 镇 ( 街道 ) 5 个村民委员会 11 个村 ( 居 ) 民小组 的集体土地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批准机关、时间、文号和用途 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202 6 年 2 月 13 日以《关于隆阳区 2025 年度第 三 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 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 202 6 〕 157 号)同意隆阳区人民政 府征收隆阳区 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居民委员会、杨官社区居民委员会、盛家社区居民委员会,汉庄镇汉庄村村民委员会、永铸村村民委员会 集体土地 12.3030 公顷,作为隆阳区 2025 年度第 三 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隆阳区 2025 年度第 三 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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