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隆阳区2025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2025〕第33号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4-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 〔 2025 〕 第 33 号 为确 保 隆阳区 2025 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 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隆阳区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隆阳区 2025 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本项目拟征 收 土地涉及 隆阳区 板桥镇板桥村村民委员会第六村民小组、第七村民小组,青莲村村民委员会第七村民小组;金鸡乡郑官村村民委员会第六村民小组、第七村民小组、第八村民小组;潞江镇莫卡村村民委员会第六村民小组、第七村民小组,顿东村村民委员会;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寨子居民小组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 15.1217 公顷,其中农用地 15.1173 公顷 (耕地 4.1467 公顷 ,其中水田 1.3069 公顷、旱地 2.8384 公顷、水浇地 0.0014 公顷;园地 9.3780 公顷、林地 0.0678 公顷、草地 0.1034 公顷、其他农用地 1.4214 公顷 ) ,未利用地 0.0044 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 二、征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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