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5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农用建设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无需听证回执书)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4-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隆阳区 人民政府: 《隆阳区 2025 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5 〕 33 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隆阳区金鸡乡郑官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总面积 0.2921 公顷(其中农用地 0.2921 公顷、耕地 0.2066 公顷、其他农用地 0.0855 公顷、不涉及 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经隆阳区金鸡乡 郑官村村民委员会第六村民小组、第七村民小组、第八村民小组 集体讨论 , 涉及被征地农户 户, 户同意征收土地 ,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成员对 《 隆阳区 2025 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 征 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无需进行听证。 郑官村村民委员会(签章) 第六村民小组 (签章 ) 第七村民小组 (签章 ) 第八村民小组 (签章 )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隆阳区 2025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无需听证回执书 隆阳区 人民政府: 《隆阳区 2025 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5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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