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9-0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工程项目用地应呈报国务院审批,隆阳区按程序对该项目用地报件资料进行了审查,土地征收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已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用地符合节约集约相关规定,征地补偿安置符合规定要求,确需征收土地。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项目与用地基本情况 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为87.6155公顷,其中,农用地81.1883公顷(耕地57.3047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9561公顷、未利用地5.4711公顷。 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87.6155公顷,其中:农用地81.1883公顷(其中耕地57.3047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9561公顷、未利用地5.4711公顷;不涉及国有土地,地类和面积准确。 二、农用地转用情况 〔农用地转用情况〕本次申请将淹没区外农用地6.4031公顷(耕地4.6973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未利用地0.583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其中,保山市隆阳区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6.4031公顷(耕地4.6973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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