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林地公示(岩月村七组林业生产道路)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3-09-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岩月村村民委员会向我局提出占用林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现公示如下。 占用林地申请人名称:沙坪镇岩月村村民委员会。 占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岩月村七组林业生产道路。 建设项目批准机关: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被占用林地村、组(单位):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飞地)。 占用林地面积:1.1180公顷。其中,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占用林地面积1.1180公顷 用途: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林业生产道路和保护管理用房。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止:2023年9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联系人:张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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