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钦北区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批复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 |
| 公示日期 | 2017-02-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发文单位: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 效力状态: 报来《关于钦北区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钦北区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经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钦北发改投〔 2015 〕 148 号文同意立项。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为项目范围内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工程、照明、绿化、交通管理设施、排水等工程;建设道路总长 14167 米,道路宽度 20 至 50 米。项目总投资约 25081.77 万元。项目用地涉及钦北区皇马工业园区、新城区(长田街道、大寺镇、那蒙镇、平吉镇、小董镇等),项目用地符合钦州市钦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拟用地 37.0620 公顷,均为原有道路用地。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用地规模基本合理。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 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四、请持本批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本批复不作为项目用地最终依据,必须依法办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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