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钦州市钦北区综合档案馆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 |
| 公示日期 | 2017-03-0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发文单位: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 效力状态: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钦州市钦北区综合档案馆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钦州市钦北区综合档案馆项经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钦北发改投〔 2016 〕 97 号文同意立项; 项目选址位于新城七路东面、新城五路西面、大井消防站项目地块南面,用地符合《钦州市大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拟用地 0.2000 公顷,均为存量建设用地。项目主要建设档案库房、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附属用房及道路、照明、绿化、警卫房、配电房等配套设设施,用地规模基本合理。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拟开发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列入《划拨用地目录》清单,经市政府同意可以划拨用地方式供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已经预审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五、请持本批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本批复不作为项目用地最终依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