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钦北区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 |
| 公示日期 | 2017-06-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发文单位: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 效力状态: 报来《关于钦北区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用地预审的申请》(钦皇马城投〔 2017 〕 3 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钦北区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经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钦北发改投〔 2017 〕 55 号文批复立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整治拆迁、农民安置补偿、“三通一平”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 25030 万元。项目选址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大寺、大垌、小董等镇,用地符合钦州市钦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同意通过项目建设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拟用地 133.3901 公顷(耕地 27.4430 公顷),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用地规模基本合理。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004 〕 28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 2006 〕 31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国土资发〔 2014 〕 81 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征地前期工作,足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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