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钦县革命教育基地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 |
| 公示日期 | 2017-07-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发文单位: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 效力状态: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钦县革命教育基地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钦县革命教育基地项目已经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钦北发改投〔 2017 〕 19 号文批复立项。项目主要建设钦县革命武装起义纪念馆、前庭广场硬化、绿化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约 300 万元。项目选址位于钦北区小董镇人民南路,项目用地符合《钦州市小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拟用地面积 0.1841 公顷,不涉及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用地规模基本合理。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004 〕 28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 2006 〕 31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国土资发〔 2014 〕 81 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征地前期工作,足额安排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概 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明确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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