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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关于办理小董镇那学村委那鹤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用地预审的批复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
公示日期2018-05-18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发文单位: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 效力状态: 钦北区小董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办理小董镇那学村委那鹤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小董镇那学村委那鹤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经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立项(钦北发改投〔201 8 〕44号)。项目的建设服务于那学村委那鹤村约1500人,年运行收益约4752元,项目总投资约182.30万元。项目初步选址位于钦北区小董镇那学那鹤村(新大二级路西侧),用地符合《钦州市小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拟用地748.70平方米,不涉及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用地规模基本合理。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国土资发〔2014〕81号)的要求,认真 做好征地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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