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关于办理精米加工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 |
| 公示日期 | 2018-06-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发文单位: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 效力状态: 广西鸿丰米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精米加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广西鸿丰米业有限公司精米加工建设项目已经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450703-05-03-028633号文登记备案。项目选址钦北区皇马工业园三区,总投资10000万元。主要建设大米生产车间大楼2幢,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建设标准仓库4幢,建筑面积19500平方米,建设综合用房1栋,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项目用地符合《钦州市大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拟用地2公顷,属存量土地,用地规模基本合理。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关于进一步--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国土资发-〔2014〕8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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