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拟认定广西桂林漓江自治区重要湿地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 |
| 公示日期 | 2020-03-2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拟认定的广西桂林漓江区自治区重要湿地已通过自治区湿地保护管理专家委员会论证和自治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的审议,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名录认定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对拟认定的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自治区重要湿地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自治区林业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2020年3月23日—3月31日(7个工作日) 二、自治区林业局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子邮件:gxsd2015@163.com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自治区林业局保护站 邮政编码:530028 三、拟认定的广西桂林漓江自治区重要湿地位于桂林漓江雁山段,总面积455.38公顷,湿地面积455.38公顷,湿地范围及湿地类型分布图详见附件。 附件:广西桂林漓江自治区重要湿地范围及湿地类型分布图 文件下载: 9.(城区段)广西桂林漓江自治区重要湿地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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