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铜府征地公告〔2026〕4号)
| 所在地区 | 重庆市重庆市铜梁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7-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铜梁区安溪镇等 8 个镇(街道)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时间及批准文号 重 庆市人民政府于 2026 年 6 月 1 日以渝府地〔 2026 〕 334 号文件批准。 二、征收范围、面积及目的 征收安溪镇金滩村三组等 8 个镇(街道) 8 个村 9 个组集体土地 0.7723 公顷,其中:农用地 0.7723 公顷(耕地 0.7382 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勘测定界图已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铜府征地预公告〔 2023 〕 49 号)中进行公告。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铜梁区安溪镇等 8 个镇(街道)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 三、征收时间安排及其他 (一)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相关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补偿安置费用后,按照协议约定期限腾退土地和房屋。在约定期限内不腾退土地和房屋的,本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未签订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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