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 所在地区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3-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征收人: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吴升娇 职务:区长。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振兴路8号,联系电话:(0898)65220633。 被征收人:陈继财、陈秋芳 房屋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后坡村(征收现场编号:CE142)。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9月26日发布《关于临空经 济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四期)拟征收集体土地公告》(海 美府〔2020〕99 号),决定依法征收美兰区演丰镇 610.2 亩集体 土地含村庄集体建设用地31.83亩(以权属确认图为准)。本次征 收活动的征收部门为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征收实施部门为海 口市美兰区演丰片区动迁工作指挥部、海南宏基晖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海南鸿宇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海口市美兰临空经济区(后坡、东排、下 园村片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房屋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后坡村(征收现场编号: CE142)房屋位于本次征收范围内,砖木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为 15.98 平方米、附属物石板硬化 2.47 平方米、硬化 8.26 平方米。经海 南鸿宇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该砖木结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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