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9-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 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美兰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 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范围内,拟征收集 体土地:2833.77平方米(合4.25亩),涉及演丰镇塔市村委会 大园村民小组和大塘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 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 次征收土地目的为交通运输用地,拟用于海口市江东新区园区配 套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四期)-JDGJ08-C05地块安居房项目周边 配套路网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 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5日 (10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美兰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 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 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 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 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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