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8-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美兰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范围内,用地总面积5.63 亩,其中:国有土地 2.49 亩、集体土地 3.14 亩。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 3.14 亩,权属为灵山镇新琼村委会西村、梁宅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公用设施用地,拟用于海口江东新区排水疏浚整治工程项目(江东新区迈雅河-潭览河沿线排水贯通工程)。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 2026 年 8 月 10 日至 2026 年 8 月 21日(10 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美兰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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