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关于海口110千伏沙坡输变电新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
| 公示日期 | 2025-12-2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海龙府征收〔 2025〕39号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 海口市龙华区 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海口 110千伏沙坡输变电新建工程项目 位于海口市 龙华区龙泉镇、 秀 英区永兴镇 范围内 ,用地总面积 3935.68平方米(合5.90亩),本次拟征收龙华区集体土地面积1771.12平方米(合2.66亩),均为农用地 。 涉及征收龙华区龙泉镇陈永、国相、道巢、扬一、扬二、昌茂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 第四十五条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 电力设施用地 , 拟安排土地用于 海口 110千伏沙坡输变电新建工程项目 建设。 三、 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 20 2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 26 年 1 月 13 日。 四、 工作安排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 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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