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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关于龙华区新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新营房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公示日期2026-01-21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海龙府征收〔 2026〕2号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 海口市龙华区 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龙华区新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新营房建设项目 位于海口市 龙华区新坡镇 政府南侧 ,用地总面积 2805.31平方米(合4.21亩),均为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2746.86平方米(合4.12亩)、未利用地58.45平方米(合0.09亩)。涉及征收龙华区 新坡镇 新坡村民委员会梁沙村民小组 集体所有土地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 法》 第四十五条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 消防用地 , 拟安排土地用于龙华区新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新营房建设项目 建设。 三、 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 20 26 年 1 月 21 日至 20 26 年 2 月 4 日。 四、 工作安排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 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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