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关于剑桥路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3-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海龙府征收〔 2026〕6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剑桥路项目 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苍西村经济社、秀英区海秀镇儒益村经济社范围内, 用地总面积 14057.37平方米(约21.09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83平 方米(约 0.01亩)、农用地面积8236.34平方米(约12.36亩),未利用地面积5815.2平方米(约8.72亩)。本次拟征收龙华区集体土地面积1742.32平方米(约2.62亩),均为未利用地,涉及征收城西镇苍西村经济社集体所有土地 。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 为道路用地。 三、 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 2026 年 3 月 10 日至 2026 年 3 月 23 日。 四、 工作安排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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