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关于龙华区法院新坡法庭南侧规划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6-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海龙府征收〔2026〕10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新坡镇新坡村民委员会梁沙村民小组、新坡镇新坡村民委员会新民村民小组、新坡镇新坡村民委员会雅周村民小组、新坡镇雅周、新安第二、新安第一、新坡、梁沙、新民经济合作社 范围内 。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新坡镇新坡村民委员会梁沙村民小组;新坡镇新坡村民委员会新民村民小组;新坡镇新坡村民委员会雅周村民小组;新坡镇雅周、新安第二、新安第一、新坡、梁沙、新民经济合作社共有等集体所有土地 0.2532公顷(合3.798亩)。其中,农用地0.2516公顷(合3.774亩),含耕地0.2514公顷(合3.77亩);未利用地0.0016公顷(合0.024亩) 。 三、征收目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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