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70线鹤山赤岗村至霄南村段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23-05-0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270线鹤山赤岗村至霄南村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3〕43号文〕精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鹤山市古劳镇古劳村经济联合社的0.0329公顷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6月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省道S270线鹤山赤岗村至霄南村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位置:鹤山市古劳镇古劳村经济联合社(具体位置见附图)。 四、被征收土地单位、面积、地类:鹤山市古劳镇古劳村经济联合社,面积0.0329公顷(折合0.4935亩,其中其他农用地0.0329公顷)。 五、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包括以下部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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