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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23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公告

所在地区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
公示日期2023-08-24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2023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3〕67号,详见附件1)批复,同意将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属下的5.0562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交通运输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23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鹤山市2023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农用地转用地块位置: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面积5.0562公顷(折合75.843亩,其中园地0.6503公顷、林地3.6892公顷,草地0.0965公顷、其他农用地0.6202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 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 农用地转用红线 实施单位: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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