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
| 所在地区 |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7-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 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 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落实《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 2022 〕 142 号)有关要求,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重要意义 划定并严守 生态保护红线是 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为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战略部署和制度安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管控边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 五位一体 ”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 四个全面 ”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的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为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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