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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
公示日期2023-12-13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征收土地信息 - 竹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竹溪县人民政府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竹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首页 领导关切 政府信息公开 网上办事 公众参与 走进竹溪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项目建设 > 征收土地信息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741792287/2023-69270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13日 11:48:28 发布机构 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鄂自然资发〔2020〕3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2月2日 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 为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确定土地征收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确需征收集体土地的,由县(市、区)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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