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高坊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19: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金溪县高坊水电站; 建设地点:位于陆坊乡高坊村境内,高坊水电站坝址为东经116°51′3.6″,北纬27°56′28.68″;高坊水电站发电厂房东经116°50′59.28″,北纬27°56′33.36″;高坊二级电站坝址均为东经116°51′3.6″,北纬27°56′28.68″;高坊二级电站发电厂房东经116°49′49.44″,北纬27°57′31.32″。 建设内容与规模:高坊电站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02km2,总库容6750万m3。高坊电站装机容量2×630kw,总装机1260kw,为坝后式年调节发电站,坝型为土石坝,坝高40.2m,该工程是一座具有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利水电工程。高坊二级电站总装机容量500kw,为引水径流式年调节发电站,与高坊电站同一坝址,主要利用高坊电站发电尾水(在枯水期优先满足灌溉用水)进行发电。在灌溉用水季节,高坊电站发电尾水需首先满足引水渠道两边及下游农田灌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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