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鲁政公〔2026〕10号
| 所在地区 |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7-0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研究,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拟征收范围为辛集镇桃园村、磙子营乡大尹庄村。四至范围: 宗地一:东至集体土地、南至集体土地、西至集体土地、北至集体土地。 宗地二:东至集体土地、南至集体土地、西至集体土地、北至集体土地。 宗地三:东至集体土地、南至集体土地、西至集体土地、北至集体土地。 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7.1361公顷,农用地7.1361公顷,其中耕地6.7102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6.5100公顷)。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 实施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征收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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