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兰陵县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服务指南发布机构:兰陵县政府办2024/03/15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朗读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2/20240315-00004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公开目录 兰陵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3-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名称 2024年兰陵县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服务指南 2024年兰陵县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服务指南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8〕31号)规定,现对2023年度全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 一、审核对象 兰陵县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就业的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用人单位需与在就业年龄段的持证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支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www.sddpf.org.cn),在网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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