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2月行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1-0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法定代表人: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279******3B,地址:连江县坑园镇坑园村******号 未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占用海域实施实施填海工程建设 《财政部 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号) 和《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海洋篇)(暂行)》里编码FZ01ZG-CF-1002违法程度轻微的规定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实施填海0.7267公顷处以“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的罚款(¥41.1797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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