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出租车费改税及城市发展奖励补贴资金初步审核结果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1-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公告公示 关于2023年度出租车费改税及城市发展奖励补贴资金初步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 2023〕 7 号 ),以及《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 2023〕8号)资金管理办法 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县 巡游出租车 经营者上报的申请 2023年 度 出租车补贴资金 结果的报告进行了 审 核。 本次上报情况为: 1、2023年申报出租车运营税改费 补助企业 1家, 车辆数为 132部,总在营月数为1463个月(福州九闽凤翔公司因无法提供齐全申报材料,自愿放弃申请费改税补助)。 2、2023年申报出租车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补助企业 2 家,总申报车辆数 141部,总在营月数为1533个月(其中福州九闽凤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6部,在册月数112个月;连江县兴城出租车运输有限公司125部,在册月数1421个月)。 现将 审 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 24 年 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 月 22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