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1-2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14:48 为依法打击惩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秩序,树立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国家法律严令禁止赌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棋牌、麻将、骨牌、骰子、电子游戏机、“六合彩”、互联网、微信红包、“德州扑克”等各种形式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违者依法予以打击惩处。 二、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或组织中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均构成赌博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及用具,或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电子游戏设施设备组织赌博活动的,以及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收投注,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场所、赌具、资金、接送赌客、望风看场、收受投注、兑换筹码、计算机网络、通讯工具、赌资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共犯论处。 五、会所、宾馆、酒店、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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