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明期间北宝山陵园安全文明祭扫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3-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13:42 为做好2024年清明期间崇仁县北宝山陵园安全文明祭扫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县城区北宝山陵园,严格落实省、市、县安全文明祭扫工作要求,采取人流、车流管控,分时、分批、限人、错峰祭扫原则,全县公职人员原则上清明假期上午不去扫墓,下午扫墓。 二、4月1日-8日为祭扫接待日,每个墓穴祭扫人数控制在2人以内,祭扫时间控制在半个小时之内,防止人员聚集。倡议老年人、未成年人不参与祭扫。 三、严禁在崇仁县北宝山陵园周边设置销售鲜花、祭品摊点。县殡葬服务部门将免费赠送鲜花,也可自带鲜花祭扫。 四、严禁在崇仁县北宝山陵园内焚烧祭品、燃放鞭炮、烧香点蜡、使用塑料祭品,实行鲜花祭扫。 五、提倡家庭追思、网络祭扫、植树祭扫、踏青遥祭、书写寄语等绿色文明祭扫方式。 六、党员干部要带头增强从严律己意识,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确保安全文明祭扫。 七、对拒不服从崇仁县北宝山陵园现场祭扫相关规定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本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清明祭扫的服务保障工作,具体措施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崇仁县绿色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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