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5-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15:12 年报是经营主体信用财富积累的重要表达方式,依法年报是每一个经营主体应尽的义务,法定年报的时间是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和信用修复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谨防受骗! 一、年报公示的主体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崇仁县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二、年报公示的时间:2024年1月1日—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的方式 (一)网上填报 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网址: https://jx.gsxt.gov.cn/index.html,登录首页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逐项如实填报信息。 (二)手机填报 此外,年报填报增加了关联带出功能,个体工商户只需确认相关数据是否有变化,无需重复填写。 (三)纸质填报 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网上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 注意!!! 信息填写完毕后必须在页面最下端点击“保存并公示”,否则填写无效。不提交的,年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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