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9-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14:20 为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提高全体市民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和人防工作的自觉性,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状态及运转效果,根据省国动委《关于确定江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抚州市城区、临川区抚北镇、上顿渡镇范围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及信号规定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03分鸣放预先警报,信号为一长一短音,鸣36秒、停24秒为一周期,反复3遍;间停3分钟后,10时06分至10时09分鸣放空袭警报,信号为连续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为一周期,反复15遍;间停3分钟后,10时12分至10时15分鸣放解除警报,信号为长音,即连续鸣放3分钟。 二、试鸣方式通过无线遥控统一发放音响警报器、电视警报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电视1套)、广播警报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交通音乐频率95.5兆赫兹)。 三、有关要求(一)各级组织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适时结合警报试鸣开展国防教育和人防演练。(二)广大市民应对试鸣活动予以充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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