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滕征预公告〔2025〕17号)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 |
| 公示日期 | 2025-07-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 滕州市 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 为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 征收范围 地块 1 位置范围:位于 洪绪镇前进新村 。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洪绪镇前进新村村委会; 地块 2 位置范围:位于 木石镇桥口村 。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木石镇桥口村委会; 地块 3 位置范围:位于 远大路以北,毛遂路以东 。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姜屯镇商村村委会、荆河街道西十里岗居委会;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三、 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20 25 年 7 月 21 日至 20 25 年 8 月 5 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 滕州市 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 :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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