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岩前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 |
| 公示日期 | 2025-09-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薛岩前村集体土地。滕州市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以及鲍沟镇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薛岩前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和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现状如下: 本次拟征收薛岩前村土地,位于薛岩前村,总面积1.4778公顷,其中:农用地1.0444公顷(水浇地0.9319公顷,其他林地0.0546公顷,沟渠0.0579公顷);建设用地0.4334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4334公顷)。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滕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26万元/公顷。其中,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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