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滕征预公告〔2025〕21号)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 |
| 公示日期 | 2025-10-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 滕州市 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呈祥大道以东、孟尝君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沙河街道周村村委会;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上善大道以西、孟尝君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沙河街道党吉山村委会、郭吉山村委会。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2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滕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不能参加现场调查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参加现场调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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