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金乡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划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 |
| 公示日期 | 2022-02-2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既往抽检情况,按照2022年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2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划。 一、工作目的 通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实现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开、核查处置联动,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靶向性原则 一是对全县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畜禽肉、水产品等的兽药残留、重金属等进行抽检,特别是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的抽检力度和频次;二是加大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和学校集中供餐单位的抽检力度;三是加大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的抽检力度;四是对既往抽检发现问题较为集中区域的相应食品品种进行抽检;五是对投诉举报的案件进行个案抽检。 (二)坚持广覆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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