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南丰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
| 公示日期 | 2023-04-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15: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上半年我县开展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对象及流程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4月27日。 网报对象:所有符合南丰县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含2023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以及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二)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6月21日。 网报对象:持有2023年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仅限于2023年6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符合南丰县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毕业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由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导致无法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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