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3-1102-01
| 所在地区 |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
| 公示日期 | 2023-11-0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16:4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南丰县房权证琴城镇字第201400869号、丰国用(2014)第110063号 吴文旗 李佳果 房产证 土地证 大桥路盱江花园31号楼11号、12号 (2023)赣1023执恢273号之一过户给吴国安、尧钦秀 2 3 公告单位:南丰县不动产登中心 正文下载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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