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安县殡仪馆试运营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 |
| 公示日期 | 2021-11-2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抚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乐安县殡仪馆试运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乐安县殡仪馆位于乐安县鳌溪镇下罗村(县绿园生态种子站),谷岗路方向。 二、试运营时间:定于2021年12月1日开始试运营,周一至周日(早6:00时—晚18:00时)运营,节假日不休息。特殊情况(如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影响社会秩序等突发事件)24小时值守。 三、开放区域:悼唁区、办公区、停车场及公墓区。 四、入馆要求:馆区提倡文明、环保,绿色殡葬理念。大力倡导低碳、生态、自然的方式表达传统的祭奠习俗和树葬、深埋,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 (一)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倡导文明祭奠、祭扫新风尚,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争做文明祭祀、节地生态安葬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二)提倡用鲜花、黄丝带替代烧纸等新的文明形式进行祭奠、祭扫活动,馆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冥币、冥物。全力打造无烟、绿色、文明的良好环境。 (三)广大丧属入馆办理遗体火化手续,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亡故人员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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