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总工会拟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职工困难生活救助项目公示
| 所在地区 | 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 |
| 公示日期 | 2023-10-2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江西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江西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和档案管理办法》(赣工办发〔2020〕56号)的有关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要求,持续做好工会帮扶“雪中送炭”的工作,全程关心关爱职工困难,巩固解困脱困工作成果,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要求。现就拟对以下54名家庭因各种原因造成职工困难的职工进行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生活救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表。 一、救助对象:全县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在档困难职工。 二、救助条件:家庭收入扣减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突发事件、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救助资金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直补到职工;补助标准根据家庭困难程度确定,不重复救助。 四、监督方式: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10月31日前向乐安县职工服务中心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794-6592139。 附件: 县总工会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生活救助公示对象表.xlsx 乐安县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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