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总工会送温暖资金春节走访慰问困难职工拟发放对象公示
| 所在地区 | 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1-2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总工发[2019]39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抚工办发 〔2019 〕19号抚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总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要求,持续做好工会帮扶“雪中送炭”的工作,全程关心关爱困难职工,巩固解困脱困工作成果,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要求。现就拟对以下358名家庭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进行送温暖春节走访慰问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表。 一、救助对象:全县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家庭负担过重、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 二、救助条件:家庭收入扣减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突发事件、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导致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救助资金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直补到职工;补助标准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不重复救助。 四、监督方式: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1月30日前向乐安县职工服务中心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794-6592139。 附件: 乐安县总工会送温暖资金春节走访慰问困难职工拟发放对象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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