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县城区供水价格进行调整听证会公告(一)
| 所在地区 | 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 |
| 公示日期 | 2024-10-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和《江西省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我委拟召开“县城区供水价格进行调整听证会”。现在全县征集对县城区供水价格有一定了解和议政能力的各界人士作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及名额 1、听证人3名。 2、听证会参加人员23名。 3、旁听人员1名。 4、新闻媒体2名。 二、听证人员产生方式 1、听证人(3名)。由县发改委工作人员组成。 2、听证会参加人员(23名)。 (1)消费者代表(10名):县发改委委托县市监局在县城供水覆盖的消费者中选取10名,其中:前坪工业区、厚发工业区用水大户(企业)各1名,商品房开发商1名,餐饮行业1名,特种行业经营者(年用水量须360M3以上,盲人按摩经营者除外)1名,县城公办、民办学校各1名,居民用户3名。 (2)经营者代表(1名):县发改委委托樟泉供水公司在本单位工作人员中推荐产生。 (3) 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 (5名):县发改委委托工业园区管委会、流坑管委会、增田镇政府、县水利局、县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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