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5年屏山乡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4-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各村委会: 为切实做好2025年全乡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5年三明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5年大田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等要求,结合我乡动物防疫实际,组织制定了《2025年屏山乡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屏山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2025年屏山乡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免疫病种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 (二)免疫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 (三)免疫动物种类和区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乡所有鸡、水禽(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口蹄疫:对全乡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对全乡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刍兽疫:对全乡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开展非免疫净化的养殖场(户)报乡畜牧兽医站和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后可不实施免疫。各村应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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