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将乐县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23-2035)的批复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9-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你大队《关于批准实施〈将乐县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的请示》(将消〔2025〕15号)已收悉。 《将乐县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23—2035)》(以下简称《规划》)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经研究,同意实施上述专项规划。你大队应根据《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认真组织各责任单位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应及时报县政府审批。 将乐县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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