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化县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资金公示更正说明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8-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保护项目资金 公示 更正说明 2026年7月16日公示中“质保金按各标段结算金额5%预留约294.55万元”系文字表述错误。实为各标段施工招标时在福建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沙县)挂网,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约5%(未超过中标合同金额10%法定上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该笔款项已在工程项目竣工前(2025年6月竣工验收前)足额收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之规定,本次结算公示不再另行现金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原收履约保证金将于缺陷责任期届满、无质量缺陷时按合同约定退还。 特此更正。 附件:关于宁化县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资金分期拨付方案的公示 宁化县林业局 2026年 8 月 1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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