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三明市清流县 / 公示详情

清流县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建设单位充分沟通,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适当延长维保期和提高项目质保金比例;在竣工验收时,同步验收管护机制到位情况;项目建成运行时,管护工作同步到位,待维保期结束并检验合格后方可拨付项目质保金。 —— “城乡一体化”模式。梯次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
所在地区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
公示日期2023-04-07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贯彻落实《省发改委、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农业〔 2020 〕 736 号)要求,推进我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重点推广县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城乡融合、服务一体,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协同推进的原则,将我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从“重建设”发展阶段转向“建养并重”发展阶段,在全面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的同时,推进管护机制改革创新,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符合我县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全面提升管护质量和水平,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时间安排 1. 至 2023 年 3 月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县主要领导任召集人,分管发改的副县长任第一召集人,分管财政、农业的副县长任副召集人,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形成合力,部门和乡(镇)同步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