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 |
| 公示日期 | 2023-04-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 2021 — 2025 年)》(闽政办〔 2021 〕 28 号)《三明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 2023 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污提升办〔 2023 〕 2 号),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 2023 年为民办实事、生态环境党政目标责任书考核等工作要求,坚持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建管并重、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梯次推进,推动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共建共治共管共享格局,现制定 2023 年度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强化统筹,落实建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推行城乡水务一体化。巩固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效,设施稳定运行率达 70% 以上。推进 6 个以上村庄建设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2023 年完成有效投资 1044 万元以上。保持全县无农村黑臭水体, 建设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农村百姓生态环境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推进 6 个以上村庄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优先治理黑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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