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 |
| 公示日期 | 2014-09-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你好, | 注销 | 移动版 登录 | 注册 | 移动版 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乡(镇)民政办: 由于受今年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我县部分乡镇村居受灾群众生活有一定困难。为安排好灾后群众生活,根据榕财社(指)〔2014〕69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拨给你乡(镇)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 此次下达的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请各乡(镇)于2014年12月底前上报我局,并及时做好财务核销手续。 罗源县民政局 相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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